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周富强 吕国诚 副组长:安 琪 房明浩 余 茹 成员: 廖立兵 丁 浩 刘艳改 梅乐夫 吕凤柱 于 翔 黄洪伟 宋 媛 纪检:余 茹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及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申请直接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 除具备申请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拟攻读博士学科专业须为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博士专业。 2、所学外语语种须符合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语种要求。 三、申请程序 1、预报名:登录我校“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bdyzb.cugb.edu.cn/tp/zs/login/toLogin/tm进行预报名(开通时间:2023年9月18日8:00-9月26日8:00)。填写并上传材料(按附件1的要求);初审合格者由学院通知学生进行复试。 2、正式报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看拟录取等相关工作。 3、学院对所有申请人信息进行全面筛选,根据制定的接收推免生规模、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4、复试合格的学生将发放拟录取通知并进行公示和上报。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1. 2023年9月26日10:00-11:30,报到,地点:测试楼314,须携带材料如下: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 3)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5)申请攻读直博生的同学另需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附件5); 6)填写了个人信息的[url=]《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url](正反打印)(附件4) 7)专业知识笔试小论文纸质版(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8)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附件3) 2. 2023年9月26日下午2:30开始外语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 视招生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如果组织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笔试:围绕相关材料领域方向写一篇综述论文。具体要求见附件6。 2. 外语测试考核学生的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水平。考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考生进行简明扼要的自我介绍。时间大约为2分钟。第二部分:由复试组专家提问并展开讨论。 3.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围绕笔试综述论文进行ppt演讲(6分钟)、由专家组提问面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100分(加权15%),外语测试100分(加权35%),综合素质面试100分(加权50%)) (三)、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四)、复试过程: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五)、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1、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拟接收的招生单位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最后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学生, 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及其名单公示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 六、其它 1、凡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其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由推免生自主选定;硕士生在学业奖学金分类评定期间原则上都享受1200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6000.00元/年);直博生入校后享受博士生待遇,学业奖学金一、二年级都享受20000.00元/年,三年级及以上按评定等级实施,博士期间的国家助学金为15000.00元/年,学校还设置了硕士和博士学生助研金,具体见附件7。 2、被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必修课程不及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出现违法违纪记录、政审或体检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4、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6、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2322972: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申请人须上传的申请材料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4:复试情况总表 附件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6:专业知识笔试综述论文要求 附件7:研究生奖助学金一览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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