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附件1)要求,我校将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 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1.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 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 建议。 3.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4.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5.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 流等。 6.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条件 申报新一届教指委委员会的我校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 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 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 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 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 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 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各地各校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办法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指委委员的推荐工作,根据“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2),统筹考虑学院所在的专业类情况,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对所推荐的专家认真核对信息,确保没有问题。 2.每个单位在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人。在推荐时,要积极推荐45岁及以下的专家和女性专家。 3.各单位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 四、材料报送方式 1.被推荐专家填写 “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3)、单位填写 “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4),经盖章后提交教务处。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魏晓燕(电话82323951),邓雁希(82321765) 教务处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
附件2: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pdf
附件3:专家推荐信息表.docx
附件4: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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