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17〕7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科研成果的规定》(中地大京发〔2018〕4号)文件精神,针对2019级硕士研究生、2018级博士研究生拟申请提前毕业(2021年6月毕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2018级博士研究生 1、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及各培养环节; 2、 达到申请博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具体要求详见(中地大京发〔2018〕4号)文件。 (二)2019级硕士研究生 1、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及各培养环节;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国际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 3、专业学位研究生:无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二、申请程序 (一)2018级博士研究生 1、3月2日17:00前,将个人姓名、学号报所属培养单位,用于开通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账号。各培养单位汇总后于3月3日12:00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2、3月5日17:00前,研究生填写《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至所属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3月8日17:00前培养单位将通过审核名单发送邮箱 yjsyxjb2021@126.com,纸质名单经学院主管院长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办公楼406室。 3、3月12日17:00前,拟提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需参照《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 (二)2019级硕士研究生 1、3月5日17:00前,研究生填写《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至所属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须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月8日17:00前上报研究生院。 2、4月初,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关注学位办后续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 三、情况说明 1、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各培养单位须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和学术成果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3、通过审核的提前毕业申请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3月8日-12日)。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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