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组长:郭华明、丁绍凡
副组长:刘菲
成员:毕二平、冯传平、何江涛、蒋小伟、李占玲、王广才、王旭升、夏露、张宝刚、周训
纪检委员:孙志成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式
2021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约42人(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第一批及第二批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和申请考核制(第一批)两种选拔方式的录取工作已完成录取19人。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1.申请考核制(第二批)
按照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外语成绩和科研水平达到我院要求(其中参加外语测试的学生,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
2.硕博连读
学生自愿申请、经审查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复试对象:
经学院专家组对学生提交材料审查合格且经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后,公示无异议学生(含硕博连读、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及专项计划)。
(三)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报到:
以线上邮箱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形式报到,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未报到。
2.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2)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3)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5)非应届毕业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历证书,将验证结果打印一份上交,请注意验证结果应有二维码;
(6)《诚信复试承诺书》(需签名,见附件);
(7)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情况记录表(填写好表头,见附件);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给予取消录取资格处理。
3.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 2021年5月23日;
复试地点:采取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集中到场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主系统为“钉钉+人脸识别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人脸识别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两个软件,熟练使用,并于5月22日进行系统测试,当日请等待工作人员联系,保持手机畅通。
(五)复试程序:
查看学院复试通知→准备复试软硬件→阅读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复试材料→学院资格审查→复试测试演练→进入复试各环节。
(六)复试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录取比原则上不低于120%。
(七)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面试、复试科目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同等学力及跨学科类别加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2.外语面试与复试科目笔试:外语面试主要考查应用外语语言的基本能力,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科目的笔试以撰写复试科目的读书报告(2000字)和5分钟的PPT的方式进行,读书报告须提交,PPT用于现场展示;满分100分,60分合格。时间共计8-10分钟;
3.专业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大学学习情况、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结果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形式:PPT制作,考生就自己的学历和学术背景、实习和实践经历、已取得科研成果以及学术规划制7分钟的PPT进行展示。面试时间为10-12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
4.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科目,加试科目及参考书见下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的笔试为2000字的读书报告和5分钟的PPT,读书报告须提交,PPT用于现场展示;每门加试课程对应相应的读书报告和PPT。满分100分,60分合格。
表1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
专业 | | | |
| | | 《水文地球化学基础》第三版,沈照理等,地质出版社,1993 |
| | | 《地下水动力学》第五版,陈崇希、林敏等,地质出版社,2011; 《地下水动力学》第三版,薛禹群、吴吉春,地质出版社,2010 |
| | |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郝吉明、马广大、王书肖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宁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物理性污染控制》,陈杰瑢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环境化学》,戴树桂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
| | | 《土力学》,陈仲颐、周景星,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岩体力学》,刘佑荣、唐辉明,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14 |
表2 跨专业加试科目
专业 | | |
| | 《地下水动力学》第五版,陈崇希、林敏等,地质出版社,2011; 《地下水动力学》第三版,薛禹群、吴吉春,地质出版社,2010 |
| 《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徐恒力等,地质出版社,2002 |
| | 《水文学原理》,沈冰 等,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 |
| 《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徐恒力等,地质出版社,2002 |
| | 《环境学概论》,刘培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
| 《环境监测》奚旦立、孙裕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
| | 《弹塑性力学引论》,杨桂通,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
| 《岩土工程勘察》,项伟、唐辉明,化学工业出版社,2012 |
(八)复试资料的提交:
1.资格审查资料:考生须于5月21日12: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逾期未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接收材料邮箱:见表1,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资格审查材料”;
2.复试笔试科目报告(加试科目):考生须于5月21日12:00前完成并上交专业知识笔试答卷(见附件博士生复试笔试专用答题纸),手写或打印均可,每门课程完成后将其拍照、另存为一个pdf文件(注意:不接受其他格式文件的提交,一门课程一个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逾期未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接收专业知识笔试答卷邮箱:见表1,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专业知识笔试答卷/加试答卷”。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及录取方法: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专业和类别,并根据专业和导师指标数,统筹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总分100分)20%+复试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分)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分)50%。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材料弄虚作假者;
2.单项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者;
5.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六、其它要求
(一)学院将指标按照比例分配给各学科,原则上每个院内导师的录取指标为1人(含所有招生类型),人才的录取指标为2人(含所有招生类型)。
(二)我校2021年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三)2021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考风考纪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3917;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院监督电话:010-82322311;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