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层次 | 引进条件 | 引进待遇 |
第一层次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海外著名学术机构院士;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层次相当、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 | 面议 |
第二层次 | “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国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终身教授;其他经学校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 | 1.理工类不低于13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50万元,上不封顶; 2.年薪不低于100万元(税前),上不封顶。 3.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提供人才专用住房免费居住并发放购房补贴60万元(税前); 非全职工作者待遇面议。 |
第三层次 |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广西“八桂学者”、广西“十百千”第一层次人选、其他相当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教授;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优秀学者。 | 1.理工类不低于34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50万元,上不封顶; 2.年薪不低于60万元(税前),上不封顶。 3.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非全职工作者待遇面议。 |
第四层次 |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的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广西“特聘专家”、广西“十百千”第二层次人选、其他相当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优秀学者;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海(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并有5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前二)科技成果奖励,具有优秀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2)近五年主持2项(含)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发表高水平论文、论著,具有优秀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 | 1.理工类不低于13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80万元,上不封顶; 2.年薪不低于30万元(税前),上不封顶。 3.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4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非全职工作者待遇面议。 |
第五层次 | 1.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带头人;广西高校“卓越学者”;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优秀人才;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术水平较高的优秀人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在海(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1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并有3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学术水平较高的优秀人才。 | 1.理工类不低于5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40万元,上不封顶; 2.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25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
第六层次 |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优秀博士。 | 1.理工科类不低于55万元,上不封顶; 2.人文社科不低于50万元,上不封顶; 3.可购买学校教师公寓,交房前可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
师资博士后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理工科类博士。 | 1.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人才待遇; 2.按校内同类人员享受薪资福利待遇; 3.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5万元/年(资助期2年); 4.可购买学校教师公寓,交房前可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
师资项目博士后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理工科类博士。 | 1.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安家费等人才待遇; 2.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3万元/年;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4.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5万元/年(资助期2年); 5.可购买学校教师公寓,交房前可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
项目博士后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理工科类博士。 | 1.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3万元/年;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5万元/年(资助期2年); 4.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5.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留校工作,并按学校当年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待遇兑现安家费等人才待遇。 |
学校酌情解决引进人才的配偶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并提供完善的校内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1.配偶:本着人岗适配的原则,结合其本人的履职能力、学校岗位空缺情况,以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的方式照顾性安置。按第四层次及以上待遇引进人才的配偶,如无法安排工作,可一次性享受10-20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项目博士后除外)。 2.子女: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协助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3.校内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遴选、推荐进入校内培养“五大计划”(“大师计划”、“拔尖计划”、“英才计划”、“提升计划”、“团队计划”),以面向国家级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青年后备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进行针对性培养。 |
部门 | 招聘专业 | 联系方式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金属材料加工、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电子制造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及自动化、电子信息材料与元器件、电子科学与技术、能源工程、车辆工程 |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773-3562850 |
信息与通信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雷达、定位、卫星导航、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集成电路设计方向) |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73-2290203 |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 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应用数学等 |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73-2291330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设计学、艺术学、数字媒体及相关专业 |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773-2290400 |
商学院 | 金融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 |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3-2191501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本硕为英语相关专业者,博士可以放宽到中国语言文学和教育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 |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73-2290092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计算数学、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运筹学、统计学 | 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773-2290700 |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智能感知工程、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系统科学、机械电子工程 |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0773-2291053 |
法学院 | 环境法、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 |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0773-229008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物理 | 联系人:黎老师 电话:1397837570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 |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773-2290289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电子信息类专业,基础医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 |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3-2305125 |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 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技术科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773-2303796 |
人工智能学院 | 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科学与技术、自然语言处理、嵌入式系统与机器人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应用数学 | 联系人:莫老师 电话:13737731244 |
数字经济学院 | 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金融数学、统计学 |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15977396838 |
机械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773-3562850 |
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73-2290203 |
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 | 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0773-2291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