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过程的安全、顺畅、稳定。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录取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 组织管理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吴海英 邹长春 副组长:李红谊 钱荣毅 包敖敦其木格 成 员:[url=]江国明 刘国峰 王 猛[/url] 李 晶 纪检监督员:包敖敦其木格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学院的具体考核办法,组织成立学院考核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 [url=]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成如下:[/url]
组 长:李红谊
成 员:王 赟 张启升 姚长利 黄金莉 谭捍东 谭茂金 江国明 刘国峰
王 猛 姚 硕 陈召曦 陈 凯
秘 书:李 晶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红谊 成 员:姚 硕 陈召曦 陈凯 李晶 三、招生方式与招生计划 2023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以下三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拟招生计划总数44名(含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目前已录取5人。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和学院整体招生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招生录取工作 1.进入考核资格的基本要求 (1)申请考核制 按照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关于《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外语成绩和科研水平达到我院要求的考生。 (2)硕博连读 符合学校要求的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 2.考核对象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提交材料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3.考核时间 5月23-25日 具体时间安排考核前另行通知。 4.考核地点 具体地点考核前另行通知。 5.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考核专家组及工作人员按学科专业分批分组统一组织考核,实行同一标准,专家需现场独立评分。考核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考核专家成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符合学校各项要求,并填写[url=]《[/url]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情况表》和《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面试情况记录表》 6.考核程序 学院对所有进入考核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考核各个环节。 7.考核比例 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8.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进行全面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考核分为专业水平考核、[url=]综合素质[/url]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每项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外语水平(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专业水平(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笔试科目见附件4)进行全面考查,全程以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现场记录。 加试时间:5月25日8:00——11:00,14:00——17:00 地点:另行通知 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目,加试科目见附件4(具体名单资格审查后通知)。 9.考核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考核小组成员现场填写考核情况总表和面试情况记录表,计算考生的专业水平(百分制)、综合素质(百分制)、外语水平(百分制),将各项得分填入考核情况表中,并根据三项成绩的平均值计算总成绩(百分制)。 考核结束后各考核小组要将录音录像、签字后的考核表格等资料交给院研究生秘书,学院统一上交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查。 10.考核过程 严格过程监管,对考核(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笔试(含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考核各环节的纪律及命题、阅卷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试题设计具备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试题难度,保证择优选拔所需要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11.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考核。 全体考生于5月23日上午10:00-12:00携带身份证、在校学生证复印件在教五楼227报到及资格审查。 (1)请考生填写附件2、3《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情况表》和《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面试情况记录表》中个人信息部分后打印(附件2需贴照片或提前插入电子照片)一份。 (2)个人自述(或简历)10份(一张A4纸打印件,500字以内)与硕士成绩单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交以下2项材料 (1)手写签字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一份(附件5)。 (2)硕士成绩单原件一份。 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现场查验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6)往届硕士毕业生需要自己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自己的学历证书,并将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扫描提交; (7)手写签字的[url=]《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年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url]一份(附件5)。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考核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及录取方法 学院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进行招生录取。 1. 2023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规定执行)。 2.总成绩以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三项成绩各占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根据参加考核考生申请学科(专业)、申请类别(非定向、定向),按照考核总成绩分别排序,并以“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创新班学生和申请材料中学术成果多、考核外语水平成绩高者优先。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将根据指标分配情况,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3.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和加试科目任意一项60分以下; 4.体检不合格者; 5.**者; 6.其他[url=]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url]。 7.不符合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者。 六、信息公开 学院对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信息在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院系招生模块进行全公示,对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 公开内容如下: (一)公开招生计划。 (二)公开考核方案、考核考生名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等信息)。 (三)公开与公示录取信息(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院。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四)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010-82321044 硕博连读咨询qq群:373784228 申请考核咨询qq群:824402827 学院研究生申述邮箱:dxxy@cugb.edu.cn;电话:01082321782 七、其它要求 (一)导师招生要求(招生人数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 1.每位导师可招收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其他各类专项(包括科研博士)和非全日制指标合计不超过2人; 2[url=].[/url]兼职导师每人限招1人(含各类专项、科研博士和非全日制指标); 3[url=].[/url]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招生1人; 4.对目前导师名下“除名多、退学多、余留多”的“三多”博导,将减招、限招或不予招生; 5.对上年度国家抽查博士论文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暂行办法》 (中地大京发[2020]158号)执行。 (二)关于科研经费专项博士 1.根据教育部《关于编报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司[2022]5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科研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欢迎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申请科研经费专项博士指标; 2.招生指标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每名导师每年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3.科研博士与普通博士生采取“统一考核、分别排队,分类录取”的方式进行。学院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及学院指标数先录取普通博士研究生。未进入普通博士拟录取名单,或进入学院普通博士拟录取名单但超出导师本人录取名额限制,并在导师上报的拟招收的科研博士名单内的考生可进入科研博士排队。学院根据考核成绩、申请招收科研博士导师情况及科研博士指标确定拟招收科研博士导师名单,导师根据指标情况自主确定拟录取名单。 4.科研经费博士生的奖学金评定、培养、毕业、学位授予的要求和日常管理等均与普通博士生一致。 5.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的导师需从科研经费中支付部分培养经费,经费额度由当年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培养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全部用于研究生培养。 (三)2023年研究生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五)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相关文件执行。 (六)2023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 八、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和学院设有纪检监督员进行考核现场和过程的巡视与监督,考生如有作弊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的情况,将不予录取。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如学校和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核。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应急预案 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十、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 [url=]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url] 我院研究生录取纪检监督邮箱:ad@cugb.edu.cn;电话:010-82322751;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方案仅适用于地信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的招生。 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对于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解决方案。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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