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2023 年12 月制定)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中地大京研发〔2022〕 15 号),我院 2024 年度计划招收学术学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在职就业人员。为了落实有关文件要求,考虑学院的学科特色,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突出博士指导教师、研究团队和学科组在招生中的自主权,重点选拔思想政治过硬、品德优良、在学术上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优秀人才。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已获得硕士或博士
学位者;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在当年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其中: 1. 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英语: ① 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 425分或合格(学术学位);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 425 分或合格(专业学位); ② 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 72 分; ③ 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 5.5; ④ GRE 成绩不低于1200 分(新标准不低于 310 分); ⑤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 60 分,WSK (PETS5)不低于 45 分; ⑥ 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⑦ 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发表过英文SC(ISCIE、SSCI、A&HCI)检索论文; (2) 俄语: ① 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成绩≥75(或良好); ② 全国大学俄语六级成绩≥60(或合格); ③ 对外俄语水平考试达到一级ТРКИ-1(B1); ④ WSK(ТЛРЯ)≥60; (3) 日语: ① 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成绩≥80; ② 全国大学日语六级成绩≥60; ③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达到三级(N3); ④ WSK(NNS)≥60。 2. 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 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 (2) 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1 部; (3) 以第一完成人至少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 项; (4)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国家级排名前十,省部级排名前五); (5)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 项。 (六)现役军人报考,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三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 程实践能力。应有主持承担过所报考学科领域(方向)相关工程技术研究项目, 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业类别进行培养的意见等;推荐证明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八)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或 6 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 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 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2) 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且排名前三); (3) 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九)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 考生须提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征得同意后并签订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方可报考。 (十) 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而造成复试、录取等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程序 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根据报名条件、生源情况等制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一)报考资格审核 1. 考生申请 考生见当年招生简章,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2. 资格初审 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要求。 3. 材料审核 首先,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小组通知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做出综合意见,形成“报考导师意见”,提交学院招生资格审核小组。 其后,学院召开专题学位委员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对考生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等相关材料、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尤其须逐项审核考生所提供的外语水平和学术成果是否满足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级别、数量等要求。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材料审核通过者名单由学院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
网上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二)综合考核阶段 1. 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学院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不少于 5 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 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水平、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深度与广度。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综合素质考核应重点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具体考核方式:专业水平考核采取笔试,总分 100 分。外语水平考核采取面试,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 总分 100 分。综合素质考核采取口头报告,由专家组提出讨论专题,听取考生 专题报告,总分 100 分。 同等学力还需要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综合考核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录取阶段。 (三)录取阶段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四、监督机制 学院建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牵头的院招生领导小组,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博士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处有关专家组成的巡视组巡视,对面试考核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请流程 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二)提交材料:所有考生按网上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4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 思想政治情况表; 5.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8. 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字数:1500~2000 字); 9. 外语水平证明。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 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及检索报告原件; 11.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前五名)复印件。 14. 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成功后申请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纸质材料交(邮寄)至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教二楼 303 室付老师,电话 010-82322002,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 3 月 10 日(可由他人转交)。邮寄材料接收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01 日-3 月10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 EMS),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报名后,请加 qq 群297260623,备注姓名,以便及时沟通核对相关信息。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 源学院教二楼 303 室付老师联系电话:010-82322002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它说明 (一)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二)近五年科研成果的界定:起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核心期刊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不含增刊)中所列期 刊;英文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摘要、短评报道等。 (三)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 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 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四)所有报名数据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为准,提交后一概不做修改。 (五)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细则适用于2024 级博士研究生招生,解释权由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承担。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2023 年 12 月 5 日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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