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位代码:1141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010-82322323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700名,其中学术学位约610名,专业学位约 90名,含专项计划单列指标(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海南办学和储才计划)。学院和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最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 二、招生方式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均招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生,具体如下: (一)直接攻博,选拔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选拔本校在学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根据材料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学习方式学术学位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学位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 四、报考条件(一)直接攻博: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拔工作于每年的9-10月份开展。 (二)硕博连读: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拔工作于每年的3-5月份开展。
(三)“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符合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和招生学院规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在当年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其中: (1) 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英语: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合格(学术学位);大学英语四级 (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合格(专业学位);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c. 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d. 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分; f.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g.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发表过英文SCI(SCIE、SSCI、A&HCI)检索论 文; ②俄语: a.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成绩≥75(或良好); b.全国大学俄语六级成绩≥60(或合格); c.对外俄语水平考试达到一级ТРКИ-1(B1); d.WSK(ТЛРЯ)≥60; ③日语: a. 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成绩≥80;
b. 全国大学日语六级成绩≥60; c.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达到三级(N3);d.WSK(NNS)≥60。 (2) 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①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北大核心)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③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④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⑤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根据当年的生源和报考情况,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外语和科研水平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请关注学校后续相关通知。 6. 现役军人报考,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申请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三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 能力。应有主持承担过所报考学科领域(方向)相关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业类别进行培养的意见等;推荐证明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三)中的4除外】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 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 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2) 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且排名前三);
(3) 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六)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性条件和要求(详见招生学院发布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八)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影响后续复试、录取等工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网上报名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直接攻博:2024年9月,具体见《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2) 硕博连读:2025年3-5月,具体见《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9日
六、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申报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并按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一)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 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复 印件;所 有在教育 部“中国 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 网” 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 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 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 报考学院发布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13. 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4. 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以上相应的材料外,还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1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16. 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须提交单位推荐证明(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七、选拔与录取
(一)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进行选拔。 (二)“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根据报名条件、生源情况等制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七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单位。 八、学制与学习年限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硕士一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其它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6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在校研究生应征参军入伍,其保留学籍期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全日制为 10000.00元/生/年,非全日制为30000.00元/生/年(085600材料与化工是2024年新获批的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类别,学费报备中)。 十、其它(一)交叉学科专业只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所有交叉学科专业招生均不区分研究方向;交叉学科专业博士生毕业时所授学位为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所属学科专业的学位(例如:0709J8授予0709理学学位)。 (二)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全日制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非在职除外)及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四)教育部专项计划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六)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八)所有报名数据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为准,提交后一概不做修改。 (九)我校正在建设雄安新校区,根据新校区建设进度,学校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简章中所涉及政策性文件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相 关 信 息 均 在 第 一 时 间 通 过 研 究 生 院 招 生 栏 目 网 站 联系电话:010-8232232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 408
十二、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代码 | | | |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2楼 303 室 |
https://sesr.cugb.edu.cn/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 探工楼 312 室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测 试楼 314 室 |
https://smst.cugb.edu.cn/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教三楼 201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教一楼 214 室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能源学院测试楼 216 室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四楼 222 室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珠宝学院地调楼 409 室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 院教五楼 200 室 |
https://sgit.cugb.edu.cn/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海洋学院科研楼 609 室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教一楼 322 室 |
https://slst.cugb.edu.cn/ |
学院 代码 | | | |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十楼 101B 室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教三楼 320 室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学研究院 逸夫楼 801 室 |
https://bm.cugb.edu.cn/kxyjy/ | | | |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综合办公楼 716 室 |
https://zrwh.cugb.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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