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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对学校2019-2023年立项项目(附件2)进行结题验收工作。详细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范围 2019-2023年立项的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2.中期检查内容和方式 各立项项目需对照《立项申报书》中所列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进度安排,认真梳理和总结项目主要进展和主要成果结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单(附件3)。 3.提交方式及时间要求 (3)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重视,严格按照各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中期检查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进入结题环节。 二、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范围 2019-2023年立项的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附件2)。 2.项目结题方式及要求 (1)重大、重点项目结题方式及要求 重点和重大项目由市教委统一组织结题验收。其中,重点项目采取专家审阅材料形式评审,重大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现场答辩汇报,答辩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重点项目需提交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单、结题报告书(附件4)、经费决算表(附件5)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需有目录)的电子版,每个项目材料装入一个文件夹,并以“立项年-项目类型-学校-负责人”命名。 重大项目需同时提交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单、结题报告书、经费决算表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需有目录)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材料按照顺序简单装订,一式三份。 (2)一般项目结题方式及要求 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学校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组织结题验收会议,听取项目开展情况和研究成果汇报,特别是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并形成结题鉴定意见。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系统填报要求 所有项目均需通过学校审核后方可进行系统填报(平台网址:http://bkjglx.bjedu.cn/home/login)。 项目负责人根据平台提示在系统填报结题信息,上传以下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报告书(附件4)的PDF版扫描件,由学校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一般项目需填写专家鉴定意见并签字,重点和重大项目无需填写专家鉴定意见。 (2)经费决算表(附件5)、结题成果支撑材料(需有目录)请附在结题报告书后面,与结题报告书整合为一个PDF文档,一并在系统提交;如有视频等成果可在支撑材料文档中提供观看网址或网盘地址。 (3)2019-2023年立项的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报告情况报告(教务处统一提供)。 系统结题材料填报时间为2026年5月19-21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完成所有结题材料系统提交工作。 三、其他说明 1.各项目组要高度重视,按照研究计划和进度,高质量按时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2.申请延期项目和评审结论为暂缓结题项目需参加下次结题验收,第二次验收仍不通过的将按撤项处理。 3.联系人:谭艳敏(82323951),邓雁希(82321765) 教务处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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