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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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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校代码:1141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22323                          联系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50名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均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中各学科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推免生录取名单将在10月中旬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4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3.招收专业说明:单独考试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学术学位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其他学院招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见单独考试招生目录。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和专家推荐书(在研究生院-招生-资料下载区下载),并于2026年10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版的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后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cugb.edu.cn), 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学院+专业。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告知考生。单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执行,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后续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栏下发布有关信息,敬请关注。

(五)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工作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三、报名

2027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即可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会集中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如材料不符合要求,请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后续将予以审核不通过。2027年报名照片采集模式全面升级。在网上报名的基本信息填写阶段,直接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详见公告)。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二)其他

1.我校报考点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应届本科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日上午8:30—11:30,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6.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和“地大北京研招办”微信公众号。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7.初试时间安排:

2026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026年12月19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2026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2026年12月20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二)复试与录取

1.复试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复试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比例及权重: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会计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录取按当年学生报名、考试情况和指标数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9.录取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在职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市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下表。

学习方式

学位类别

专业信息

学费,元/年

全日制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8000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MBA)

19000

其他专业学位

8000

金融

16000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MBA)

30000

36000(珠宝商务方向)

金融

40000

会计

39000

公共管理(MPA)

15000

法律(法学)

12000

应用统计

16000

体育

16000

人工智能学院

计算机技术

16000

软件工程

测绘工程

其余专业

8000

学术学位

工商管理

25000

公共管理

马克思主义理论

心理学

(二)奖助学金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我校建立了多元化的奖助体系,请访问网站https://bm.cugb.edu.cn/xgb/xsjz/jxj/进行查询。

十、公派留学和硕博连读培养

1.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培养栏目中查询。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培养。

十一、培养地点和住宿安排

培养地点:我校办学地点分为北京校区、雄安校区和海南研究院。北京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雄安校区位于河北雄安新区;海南研究院位于海南三亚崖州湾科技城。

2027级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见下表:

办学地点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备注
北京校区301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070500地理学
070900地质学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5703地质工程
北京校区302工程技术学院081400土木工程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5703地质工程
085901土木工程
北京校区305水资源与环境学院070600大气科学
070900地质学
081500水利工程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5703地质工程
085902水利工程
北京校区306能源学院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200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5703地质工程
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北京校区307经济管理学院125100工商管理
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125300会计(非全日制)
北京校区310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070800地球物理学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5703地质工程
北京校区501科学研究院070900地质学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5700资源与环境
北京校区514自然文化研究院070500地理学
135700设计
雄安校区302工程技术学院080200机械工程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085501机械工程
085702安全工程
雄安校区30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600材料与化工
雄安校区304人工智能学院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
083500软件工程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405软件工程
085406控制工程
085704测绘工程
雄安校区305水资源与环境学院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701环境工程
071000生物学
雄安校区307经济管理学院020200应用经济学
030100法学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0工商管理学
120400公共管理学
025100金融
035102法律(法学)
125300会计(全日制)
雄安校区308外国语学院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055100翻译
雄安校区309珠宝学院070900地质学
085600材料与化工
085700资源与环境
135700设计
137000设计学
雄安校区310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5400电子信息
雄安校区311海洋学院070700海洋科学
085700资源与环境
雄安校区312土地科学技术学院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
085703地质工程
085704测绘工程
120400公共管理学
雄安校区314体育学院040300体育学
045200体育
雄安校区318马克思主义学院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040200心理学
雄安校区319数理学院025200应用统计
070100数学
070200物理学
070300化学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600材料与化工
雄安校区514自然文化研究院040100教育学
海南研究院516海南研究院070900地质学2027级第一年培养地点在北京,后续在海南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3地质工程)
025100金融2027级第一年培养地点在雄安,后续在海南
070700海洋科学
085700
资源与环
境(01环境工程)
085700
资源与环境(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住宿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除MBA、定向就业及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硕士研究生外),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其他说明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整体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3.毕业要求以学校的相关文件为准。

4.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上级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招办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如需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s://bm.cugb.edu.cn/yjsyzsb/zsxx/sszs/ksdg/查看。

2.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欢迎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招办(https://bm.cugb.edu.cn/yjsyzsb/)信息栏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查询。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22323;

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E—mail: yzb@cug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8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08室。

4.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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