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吴怀春、郑凤霞 成员:刘豪、李琦、林畅松、苏新、胡克、丁旋、辛仁臣、姜正龙 秘书:翁燕群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5人(含推免生),其中拟招收学术型硕士35人,拟调剂专业学位硕士30人,专项计划单列,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生源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对象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海洋科学专业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2. 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 我院今年拟接收全日制专业学位(085700 资源与环境)硕士调剂,基本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符合海洋学院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的2021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专业要求:本科所学专业及报考专业须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下;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相同。 (4)考生须符合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相关调剂政策。 海洋学院2021年硕士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我校的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钉钉(DingTalk)双机位视频形式(备用:腾讯会议软件)。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复试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类别加试。原则上采取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集中到场的方式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不低于1:1.2。 2、复试要求 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提前向所报考院系说明情况。 3、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答题纸若干。 4、复试程序 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根据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各个环节。 5、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1年3月25日12点前按要求在系统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注:部分学院要求的材料,考生可以压缩打包后,在“其它”栏上传。)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2)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应届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往届生需携带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2; (7)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自述打印稿(限一张A4纸,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8)“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9)在一张A4纸上提供已注册好的两个钉钉账号(按要求命名昵称,如张三1(主账号,第一机位),张三2(副账号,第二机位)),以及两个腾讯会议账号(备用,按要求命名昵称,如张三1(主账号,第一机位),张三2(副账号,第二机位));用以接收试题的邮箱;专业课笔试选考科目(三选一); (10)复试情况总表(在相应位置粘贴电子免冠照)、面试笔录记录表、口语能力测试记录表电子版各一份,仅需填写好相关个人信息(附件3),这三张表格面试的时候使用,请认真填写信息。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另行通知。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7、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采取读书报告和PPT汇报相结合的方式,科目三选一。3月26日9:30学院通过邮箱将读书报告题目发至考生邮箱,考生根据所选科目题目要求完成读书报告(电子版)和基于读书报告主要内容的PPT。读书报告作为笔试成绩,答题时要留出密封考号和姓名的位置(答题纸见附件4)。面试中考生读书报告PPT的汇报时间为5分钟,面试时评委根据PPT内容和考生专业学习情况提问相关专业问题,考生作答。考生于3月26日17:00前将读书报告电子版和PPT发至邮箱wyq@cugb.edu.cn,汇报时以上交的PPT为准,不能进行修改。 科目1:地球科学概论 科目2:地球化学 科目3:微生物和分子生物 8.专业面试和口语测试 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英语对话,英语科技短文阅读、翻译;专业课问答等。 3月 27日8:30开始,由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轮流进行单独面试,分三组进行(分组名单另行通知),总时长原则上每人不低于20分钟。 流程如下: (1)考生做好在线面试准备,在接到复试小组通知后,登陆复试考试系统,在线面试; (2)考生面对摄像头,口述“我已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订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3)考生先进行英文自我介绍(1-2分钟); (4)口语测试(约5分钟); (5)PPT汇报(约5分钟)和专业面试(约8-9分钟),专业面试内容包括PPT内容和考生专业学习情况的相关专业问题。 突发情况处理: 考试过程中考生网络中断或卡顿,考生需立即采取措施,恢复网络。如考生网络短时间内不能恢复正常使用,则同时使用电话方式复试(研招网系统中预留手机号),通过电话在线答题,电话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己录像,复试后将录像发至邮箱备查。 9. 跨专业加试 加试科目: 科目:海洋地质学,3月28日13:00-14:30; 科目:矿物岩石学,3月28日15:30-17:00; 考试形式:开卷,成绩满分为100分/科目。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10.跨专业加试说明 考试系统为阿里钉钉,考生考前10分钟进入系统,核验身份。学院以屏幕共享的形式将考试试题发给考生,考生可打印答题纸,若没有打印设备,可根据规定的答题纸样式手绘答题纸样式,手写答题,答题结束5分钟后拍照并将答题纸照片发至邮箱wyq@cugb.edu.cn,附件和邮件主题命名方式:姓名+考号后4位+考试科目。答题过程中,考生应打开摄像头,监考老师通过摄像头监考考生答题,如有违规行为,取消复试资格。 若考试过程中临时出现网络或设备故障,且无法恢复,可申请另外安排重考。 四、录取 1.专业课笔试、外语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共300分,单科低于45分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折算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为300分,折算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30%。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总分/3*0.3。原则上按最后复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总成绩一致,优先录取初试成绩高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我院指标确认研究生类型;学费收取办法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根据学院招生指标、各学科上线人数及导师数量,由学院确定各学科招生指标和导师分配,原则上每个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4人。 5.定向和非定向考生均需与学院签订协议后录取。 五、信息公开 公开招生计划;公开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公示与公开录取信息(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北京市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严肃考风考纪 招生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162;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推免生资格复审: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本次复试,但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学生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政审及体检合格。 2.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制度,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录取办法是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相关方案的补充规定,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冲突,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属海洋学院。 声明:诚信考试,复试过程中如有舞弊行为,不予录取! 海洋学院 2021年3月22日
海洋科学专业复试名单 | | | | | | | | | | | | | | | | | | | 114151116500509 | | | | | | | | | 114151116500494 | | | | | | | | | 114151116500508 | | | | | | | | | 114151370304358 | | | | | | | | | 114151370604423 | | | | | | | | | | | | | | | | | | 114151123501666 | | | | | | | | | | | | | | | | | | 114151370304362 | | | | | | | | | 114151116500505 | | | | | | | | | 114151370604424 | | | | | | | | | | | | | | | | | | 114151130702109 | | | | | | | | | 1141513706044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4151116500501 | | | | | | | | | 114151370604428 | | | | | | | | | | | | | | | | | | 114151142003114 | | | | | | | | | 114151130401913 | | | | | | | | | 1141513711046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4151116500495 | | | | | | | | | 114151370204272 | | | | | | | | | 114151116500510 | | | | | | | | | 114151130301854 | | | | | | | | | 114151651506019 | | | | | | | | | | | | | | | | | | 114151370604425 | | | | | | | | | | | | | | | | | | 114151130501992 | | | | | | | | | 114151116500498 | | | | | | | | | 114151214603452 | | | | | | | | | 11415132210374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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