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8〕6号)(附件1)文件精神和各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附件2),现将2021年10月研究生申请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根据文件精神,转专业原则上在研究生入学第一学期之后到第二学年结束之前完成。 二、申请时间 10月31日前,申请转专业研究生填写《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并向拟转入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递交申请表。 三、学院审核 拟转入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习背景、专业基础、学术成果,以及是否适合在拟转入学科专业培养等,进行充分讨论并做出评估,确定是否同意转专业。拟转入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须将本院审核通过的拟转专业研究生名单在校园内网“院系动态”栏目进行公示,公示1周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11月15日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及汇总名单(附件4)纸质版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学籍办(办公楼406室,电话82322062)。 四、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集中受理并对拟转专业研究生的申报材料、申请审核程序、学院审核结果、公示情况等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名单将公示1周,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转专业事宜。 五、其他说明 1、转专业须在同年的招生录取专业中按规定进行调整;不受理不同专业学位类别之间转专业事宜; 2、转专业申请被批准的研究生,须按转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重新制定培养计划进行学习,新的培养计划需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各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附件3: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4:学院审核通过拟转专业研究生汇总名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5日 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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