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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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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9: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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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方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高世臣、王凤香
副组长:廉海荣
成员:张自力、耿凤杰、赵长春、戚洪彬、 彭志坚
秘书: 李 洁
2.监督组
组长:伊 然
成员:赵琳琳、王亚芳、商 虹
3.复试小组
— 2 —
数学学科组长:赵俊芳
物理学科组长:郝会颖
化学学科组长:吴 静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11人(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四、招生方式
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以下三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1. 硕博连读考生
学生自愿申请、经审查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 申请考核制
符合数理学院关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方法实施细则》(附件3)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加外语测试的学生,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
(二)复试对象
经复试小组对学生提交材料审查合格且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后,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三)复试时间
5月17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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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采取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集中到场的方式进行。
(五)复试形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复试系统。
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进行,采取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复试,实行同一标准。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组织及相关规定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六)复试程序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进入复试环节。
(七)复试比例
复试录取比原则上不低于120%。
(八)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类别加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要发挥复试对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功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复试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每个部分的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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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语水平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
(2)专业水平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的宽度与广度,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与掌握情况。考查考生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3)综合素质考核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
(4)同等学力及跨学科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的读书报告。
(九)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
2. 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指标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复试过程
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试题设计要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试题难度,保证择优选拔所需要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十一)资格审查
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在复试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为: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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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十二)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学生: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的读书报告。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审核,根据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5月2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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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3.复试各环节单项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
学院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公开招生计划。
(二)公开复试方案、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等信息)。
(三)公示与公开录取信息(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报备,并按要求向北京市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各学院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在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八、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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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确定的复试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后在网上公示。
(二)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进行招生。严格控制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招生人数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其中:
1.每位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2.杰出人才及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3.外聘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原则上不超过2人);
4.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招收录取1人;
5.对目前导师名下“除名多、退学多、余留多”的“三多”博导,各学院要认真核对,给予减招、限招或不予招生;
6.对上年度国家抽查博士论文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暂行办法》 (中地大京发[2020]158号)执行。
7.专项计划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三)我校2022年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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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四)2022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严肃考风考纪
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一、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学院监督电话:010-82323997;电子邮箱:
— 9 —
546918531@qq.com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
1.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情况记录表
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方法实施细则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数理学院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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