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稳步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教育质量行动提升计划(2019-2023)》,推进新工科研究改革与实践,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和布局,配合学校本科专业调整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3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新申报专业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坚持特色导向。新申报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要求,充分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促进一流本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3.坚持标准导向。新申报专业应符合国家专业建设标准,满足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基本办学条件。 二、申报条件 1.有详细的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办学基础和条件优良。 3.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详细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4.有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专职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 5.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申报程序 1.学院申请。7月1-10日,学院完成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人才需求调研、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专业增设相关论证,并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 2.学院提交材料。7月11日,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材料。 3.学校审核。7月12日-15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现场或者网络的方式进行,各申报专业需准备20分钟的PPT汇报。 4.学校公示。7月16日-22日,学校对通过评审的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5.网络申报。7月23日-7月31日,申请专业按照教育部要求,登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服务平台提交所有申报材料。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和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制人才培养方案。详实准备所有申报材料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审批或备案。 2.拟申报专业相关信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4)执行。
教务处 2022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