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部):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21】86号)、《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分流工作补充细则》(地学院【2021】15号)等文件要求,经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申请、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工作小组审核、教务处复核审查等环节,最终同意2022级1名学生、2024级5名学生分别退出2022级、2024级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分流至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地质学等专业,拟补录2024级4名学生进入2024级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学号保持不变。 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2级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分流学生名单 2024级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分流学生名单 2024级地质学(理科基地班)补进学生名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务处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