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和《中国地质学会推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实施细则(试行)》(地会字〔2021〕3 号)要求,自然文化研究院负责向中国地质学会推荐我校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称“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原则和工作目标
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2021 年度有关两院院士的推选要求,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学科平衡、坚持专家主导的原则,确保推选工作规则和流程公开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平。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二)中国地质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不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
(三)被推选人年龄(按增选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不得超过65周岁。注重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时注重提名来自工程技术一线的科技专家。
(四)凡已连续3次被推选为院士有效候选人的,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严格保密制度,被推选提名人所有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保密守则》执行;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律不得提供涉密材料。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选资格。
二、推选渠道及名额
中国地质学会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在学会分支机构、省级地质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推选的基础上产生。
(一)中国地质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研究分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省、市、区地质学会(以下简称省级地质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可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原则上各不超过三名。
(二)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通过院士推荐(提名),也可同时通过中国地质学会推荐(提名)。
(三)院士候选人的推选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推选材料报送及要求
1、候选人需提交:《中国地质学会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选表》,或者《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表》,要求一式3份,推选表见附件,请按 A4 纸大小正反两面制作。
2、候选人纸质材料交自然文化研究院审核,综合办公楼7层,必要时组织评审,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自然文化研究院盖章,并报送中国地质学会。
3、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报送电子版(用 word系统制作)至邮箱:dxfzh2180@163.com。
4、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21 年 1 月 20日。
四、联系方式人及联系方式
吴 青 18811658812
熊金玉 18201680769
附件:地质学会附件.doc 地质学会附件.pdf
自然文化研究院
2021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