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质量,规范推免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兼顾学院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推免生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的主要措施之一。为了保障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以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以及学工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院纪检委员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 第二章 推免生指标分配及条件 第四条 学院每年推免生人数以学校每年下达的指标为准(不含学工保研等特殊保研指标)。各专业推免生总人数以学校下达指标与学院本届学生数的比例为基础,兼顾学院学科发展及学生学习情况予以确定。 第五条 推免生除符合学校有关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大学阶段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含3.0); (2)通过CET-4英语水平考试(小语种达到相当水平);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负责或参与学生科研项目的经历 [1]; (4)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必修课程考试没有出现不及格记录; (5) 学习成绩名次在本专业前30%; (6)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文体活动3次以上。 第六条 有下述情况取消免推生资格: (1)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下; (2)推荐后出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第三章 推免生资格的确定 第七条 各专业推免生资格,根据本专业申请学生百分制综合积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 学生百分制综合积分由以下两步骤计算完成: 第一,先计算学生综合积分,综合积分由学分积点分和素质积点分两个部分组成,满分为5分,其中学分积点分满分为4分,素质积点分满分为1分。学分积点分的计算依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7月修订)中的相关规定,详见本办法附件1。素质积点分的计算标准,详见本办法附件2。 第二,在计算学生综合积分基础上,进一步计算学生百分制综合积分。综合积分满分5分相当于百分制综合积分100分,学生所得百分制综合积分等于20乘以学生所得综合积分。 第八条 满足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体参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20〕42号)),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 [2]且第一作者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或第一负责人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得国家级银奖以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二等奖(银奖)以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二等奖(银奖)以上,享有特殊推免生资格,不参加选拔直接具有推免生资格。 第九条 推免程序 (1)学生递交免推生申请表,并附成绩单以及各种证明; (2)学院对学生条件及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综合排名; (3)初步公示具有免推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公布提出异议期限; (4)学生提出异议,学院进行异议审查; (5)正式公示具有免推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审核批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学工组。 第十二条 学院2021年12月及之前颁布的《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失效。以往颁布规定中有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遇特殊情况,由经济管理学院享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1月20日
[1]在省部级及以上(国家、省市、部委)和一级学会/协会组织的科研竞赛中获奖,可视为具有参与科研项目经历。 [2] 高水平论文包括:发表在CSSCI期刊(仅限本专业领域期刊,即法学专业学生仅限CSSCI法学领域期刊,经济学、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专业学生仅限CSSCI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期刊,不含CSSCI拓展版)、 SSCI期刊、SCI(限JCR Q2区及以上)期刊上的论文。发表在CSSCI期刊上的论文仅认定发表在正刊的论文,在增刊、特刊、专刊等发表的论文不予承认,书评、会议综述文章不予承认。CSSCI期刊论文仅认定已发表论文,录用通知不予承认。被SCI/SSCI数据库收录的 论文摘要不予认可,SCI/SSCI期刊论文按在线或发表认定,录用通知不予承认。
附件1 经济管理学院学分积点分计算细则 1、本办法学分积点分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Grade Point Average)的计算方法,全部课程成绩参与GPA计算。学分绩点的标准如下: 2、 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为:一门课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数。平均绩点的计算方法:平均学分绩点=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平均学分绩点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3、学分绩点计算以正常考试(含缓考)成绩计算,重考成绩计入成绩单但不作为计算学分绩点的依据。
附件2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素质计分标准表 序号 | | | | | | 论文发表[1] (经济管理学院期刊分类标准见附件3) | 经济管理学院期刊分类标准中A1/A2/B1/B2类期刊论文(第一作者0.5,第二作者0.15)
| | | 经济管理学院期刊分类标准中C1/C2类期刊论文(第一作者0.35,第二作者0.12)
| | 其他SSCI/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0.3,第二作者0.1)
| | 其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期刊拓展版(第一作者0.25、第二作者0.05)
| | 中文一般刊物(第一作者0.02)
| | 2 | | | 全国一等奖(0.5)
| | | 全国二等奖(0.4)
| | 全国三等奖(0.3)
| | 省部级 | 特等奖(0.3)
| | | 一等奖(0.25)
| | 二等奖(0.2)
| | 三等奖(0.15)
| | 校级 | 一等奖(0.15)
| | 二等奖(0.1)
| | 三等奖(0.05)
| | 3 | | | 一等奖:第一负责人0.5,第二负责人0.3,其余均0.1
| | | 二等奖:第一负责人0.4,第二负责人0.25,其余均0.08
| | 三等奖:第一负责人0.25,第二负责人0.2,其余均0.06
| | 省部级 | 特等奖:第一负责人0.25,第二负责人0.2,其余均0.06
| | | 一等奖:第一负责人0.2,第二负责人0.15,其余均0.05
| | 二等奖:第一负责人0.15,第二负责人0.1,其余均0.04
| | 三等奖:第一负责人0.1,第二负责人0.08,其余均0.03
| | 校级 | 一等奖:第一负责人0.1,第二负责人0.08,其余均0.03
| | | 二等奖:第一负责人0.08,第二负责人0.06,其余0.02
| | 三等奖:第一负责人0.06,其余均0.01
| | 院级 | 一等奖:第一负责人0.06,第二负责人0.04,其余均0.02
| | | 二等奖:第一负责人0.04,其余均0.01
| | 4 | 文体类、思政类活动、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获奖[4] | | 单项奖:一等奖0.15,二等奖0.1,三等奖0.05。团体类:个人积分为团队所有成员的平均
| | | | 单项奖:一等奖0.1,二等奖0.05,三等奖0.03。团体类:个人积分为团队所有成员的平均
| | | | 单项奖:一等奖0.05,二等奖0.03.三等奖0.01。团体类:个人积分为团队所有成员的平均
| | | | | 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优秀大学生等(0.5)
| | | 北京市级优干、三好学生、共青团团干部及团员等(0.15)
| | | 北地先锋、校优秀党员、党支部书记、校学生先进个人等校评优(0.1)
| | 校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校团委评优(0.05)
| | 学生干部经历(0.02)
| | | 素质计分总和(备注:每项累计计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素质计分总和超过1分的,以1分计)
| |
标注: [1] 北大中文期刊发表的论文仅认定已刊**文,录用通知不予承认。中文论文仅认定发表在正刊的论文,在增刊、特刊、专刊等发表的论文不予承认,书评、会议综述文章不予承认。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发表当年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不含增刊)和CSSCI期刊目录中所列期刊为准。SCI\SSCI期刊论文仅认定发表或在线发表的论文,录用通知不予承认,被SCI\SSCI数据库收录的论文摘要不予承认。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 期刊中论文累积计分最高为0.5分,一般期刊论文累积计分最高为0.1。 [2] 学科竞赛以教务处公布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学科竞赛认定结果(2021版)》(公示稿)为准。表中积分系以个人形式参赛所获奖项积分,外国或国际赛事参赛获奖积分,比照国家级竞赛标准计算。如同一竞赛在不同级别上获奖,分数不累加,而以其中最高级别计算素质计分。本项累积计分最高为0.5分。 [3] 学科竞赛以教务处公布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学科竞赛认定结果(2021版)》(公示稿)为准。如同一科技创新作品或创业大赛等项目在不同级别上获奖,分数不累加,以其中最高级别计分。多项获奖的累计计分最高为0.5分。 [4] 文体类、思政类活动、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获奖级别认定依据主办部门级别认定,校级类比赛仅认定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举行面向全校的竞赛活动。多项获奖的累计计分最高为0.3分。 [5]学生干部经历(社团干部除第一负责人之外不在此列)一律只加0.02个积分,而不分职位的高低和职数的多少,同时,担任学生干部的时间不低于1年,且经所在组织考评合格。如已经被评为三好、优干、优团等则只按一次(最高额)计分,不重复计算。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期刊分类标准
期刊分类
| | | | | | | | | 法学领域SSCI期刊中JCR 分区前5%期刊;AJG(ABS) 4*及AJG(ABS) 4星期刊;UT/DALLAS 24种期刊;金融时报45种期刊
| 其他领域SSCI期刊中JCR 学科类别排名第一期刊
| Nature 或 Science 或CELL及其子刊(《Scientific Report 》除外)或 PNAS | 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及社科综合中文顶级期刊,以及《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新华文摘》转载(2000字以上)。
| | | 经管法领域SSCI期刊中 JCR 分区中前10%期刊;AJG(ABS) 3星期刊
| 其他领域SSCI期刊中 JCR 分区中前5%期刊
| SCI期刊中JCR分区前3%期刊
| 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中文权威期刊,包括教育部学科评估A刊中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学科领域中文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光明日报》(理论版)。
| | | 经管法领域SSCI期刊中 JCR 分区中Q1和Q2期刊;AJG(ABS)期刊2星
| 其他领域SSCI期刊中 JCR 分区中前10%期刊
| SCI期刊中JCR分区前5%期刊
| 其他中文权威期刊,包括教育部学科评估A刊中心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教育学、社会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统计学学科领域中文期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
| | B2 | 经管法领域SSCI期刊中JCR 分区中Q3和Q4期刊;AJG(ABS)期刊1星
| 其他领域SSCI期刊中 JCR 分区中Q1期刊
| SCI期刊中JCR分区前10%期刊
| 除上述期刊外,CSSCI来源刊中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领域期刊。
| | C1 | | 其他领域SSCI期刊中 JCR 分区中Q2期刊
| SCI期刊中JCR分区Q1期刊
| 除上述期刊外,CSSCI来源刊中其他领域期刊,《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系列》全文转摘。
| | C2 | | 其他领域SSCI期刊中 JCR 分区中Q3期刊
| SCI期刊中JCR分区Q2期刊
| 除上述期刊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中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经济、教育、信息事业、科学、科学研究领域期刊。
| |
注:1. 经管领域包括JCR分类中的:ECONOMICS、 MANAGEMENT、OPERATIONS RESEARCH MANAGEMENT SCIENCE、BUSINESS FINANCE、PUBLIC ADMINISTRATION、BUSINESS、INFORMATION SCIENCE & LIBRARY、DEVELOPMENT STUDIES,法学领域包括LAW。
2.CSSCI期刊根据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是否入选CSSCI确定(不含扩展版)。 3.期刊领域排名以最新的JCR分区数据为依据。
附件4:A1中文期刊目录
序号
| 期刊名称
|
1
| 《中国社会科学》
|
2
| 《经济研究》
|
3
| 《管理世界》
|
4
| 《法学研究》
| 附件5:A2中文期刊目录
序号
| 期刊名称
|
1
| 《世界经济》
|
2
| 《经济学(季刊)》
|
3
| 《中国工业经济》
|
4
| 《金融研究》
|
5
| 《财贸经济》
|
6
|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
7
| 《中国法学》
|
8
| 《中外法学》
|
9
| 《现代法学》
|
10
| 《法制与社会发展》
|
11
| 《法学家》
|
12
| 《政**坛》
|
13
| 《管理科学学报》
|
14
|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
15
| 《中国软科学》
|
16
| 《中国管理科学》
|
17
| 《系统工程学报》
|
18
| 《会计研究》
|
19
| 《管理评论》
|
20
| 《管理工程学报》
|
21
| 《南开管理评论》
|
22
| 《科研管理》
|
23
| 《公共管理学报》
|
24
| 《管理科学》
|
25
| 《科学学研究》
|
26
| 《农业经济问题》
|
27
| 《中国行政管理》
|
28
| 《世界经济与政治》
|
29
| 《政治学研究》
|
30
|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
31
| 《中国土地科学》
|
32
| 《中国公共卫生》
|
33
| 《教育研究》
| 经济管理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