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管理办法(〔2021〕86号)、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燕山书院——地质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管理细则(试行)(地学院〔2021〕13号)、燕山书院选拔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过学生自愿申请、笔试、答辩等选拔程序,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学分绩点、笔试成绩、答辩成绩的基础上,确定燕山书院2022级选拔拟录取学生名单,拟录取25人(详情见附见)。 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分为三部分:成绩学分绩点A、笔试成绩B、答辩成绩C(B、C由答辩会专家组认定,小数点保留2位)。学分绩点A占40%、笔试成绩B占25%、答辩成绩C占35%,同一年级参评学生中成绩学分绩点最高值为Amax,计算:个人综合成绩=A*100*0.4/Amax+B*0.25+C*0.35,同一年级学生将根据最终个人总成绩(小数点保留2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根据学分绩点高低排序。 公示期:2023.6.6-6.12,如放弃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告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82321633。 2023年燕山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pd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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