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保证2021年春季研究生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使各院(部)及任课老师提前做好教学安排,现下达2021年春季研究生教学任务,并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春季研究生正式开课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2021年6月13日(共16周)。 2、为保证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有教学经验。如需外聘教师,院(部)必须在安排教学任务前把外聘人员的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研究生教学任务必须根据培养方案安排。教学日历(见附件1)由各开课院部组织任课教师填写。 4、每门课程课堂讨论学时数不得超过课程总学时数的40%,研究生自学时间不计入规定学时数内。公共基础课因故调课,调课学时数不得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的5%。 5、研究生网上选课已经结束,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选课人数未达10人的选修课及选课人数未达5人的专业课(两年合并开一次)下学期停开。 6、为充分利用资源,原则上按一个学期分前半学期(1-8周)和后半学期(9-16周)两个单元来排课。 7、各院(部)本学期需开设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应安排在11周前(即2021年5月3日前)结课。 8、为避免与本科生教学任务冲突,研究生课表由研究生院和各院(部)共同排定,研究生院排公共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各院(部)排专业课和选修课。 9、选课人数务必在教学日历中写明,并由教学秘书在年度开课目录备注中说明。 10、请各院(部)教学秘书在信息门户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专业课程排课”。并于2021年1月4日前将收齐填写完毕的教学日历、开课目录和课表(见附件1、2、3)一并交到研究生院。 附件: 1、教学日历 2、开课目录 3、2021年春季校历及公共课课表 4、课堂考勤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8日 主题词:研究生 春季教学任务 下达通知
附件:20201221082144811206.docx (47.91308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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