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博士生及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规范、高效、可控的做好博士研究生论文评审工作,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外同行专家评审工作,将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选取全国专家库中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评议。现将2021年春季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月7日 地点:综合办公楼407室 二、评审对象 拟申请2021年春季授予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三、提交论文评审材料要求 1、提交审核材料 1)博士学位申请书(须有成绩单,我校已启用成绩自助打印系统,请持校园一卡通在科研楼(一层西侧)、综合楼(一层西侧)、体育馆(一层西侧)打印即可。另请导师在对申请人的综合评价处签字,表明同意该论文参加盲评)。 2)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2、提交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务必为PDF格式,文件名命名格式:11415_学科专业代码(须为六位数字)_学号_LW.PDF(按一级学科招生的代码后加“00”,如环境科学与工程,填写为“083000”;按二级学科招生则直接填写二级学科代码。文件名中的连接必须只能用下划线,学科代码请参考我校招生目录认真填写,代码错误会导致上传失败)。 2)作者基本信息表(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学号.xls。 3)自评表(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11415_学科专业代码(须为六位数字)_学号_ZPB.doc,如:11415_083000_3001130001_ZPB.doc 以上电子材料必须认真核对检查,有任何一处错误都将无法进行论文送审。 四、学位论文检测 提交学位论文材料的同时,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对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院将相关检测结果告知导师及本人,每人仅限1次修改机会。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学位中心统一要求,学位论文评审周期为35个工作日(50天),因此,申请人需按时提交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学位论文评审材料,造成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延期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涉密论文应提前说明并出具保密依据。 3、评审工作主要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论文一经提交,我校无撤换上传论文权限,务必请博士研究生提交论文时,仔细检查论文内容。上传后专家发现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评审要求者,一律取消本次论文评审。 在全面推进实施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和论文评审制度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运用专家评审意见建议,对专家评议意见中有“不同意答辩”的评审意见,即取消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修改完善论文3-6个月后,方可提交论文评审。同时,评审未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再进行评审专家意见异议处理。 附件: 1、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自评表 2、作者基本信息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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