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是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2015年6月26日,学校《章程》经教育部核准并发布实施。 为适应新的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学校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进行修订。 现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正案(草案)》(见附件1),及基于修正案形成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进行公示,并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关心学校发展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 在公示期内(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2月28日),可将意见与建议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hxk@cugb.edu.cn,或以信件形式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82322812 82322813 联 系 人:孙 畅 曹银贵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修正案》(草案)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章程(征求意见稿)》
2022年1月7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附件: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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