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吴海英 邹长春 副组长:李红谊 钱荣毅 包敖敦其木格 成 员:[url=]江国明[/url] 刘国峰 王 猛 李 晶 纪检监督员:姚 硕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学院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成立学院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红谊 成 员:王 赟 张启升 姚长利 黄金莉 谭捍东 谭茂金 江国明 刘国峰 王 猛 姚 硕 秘 书:李 晶 各系分别按所负责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地球物理系负责地球物理学专业复试小组,勘查技术系负责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资源与环境两个专业复试小组,测控仪器系负责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两个专业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组长。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处理等工作,并及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二、 招生计划及复试资格 2023年我院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42人(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最终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复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定,复试方式为线下面试及笔试。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url=]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线和学校线[/url]且初试总成绩达到学院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我院根据生源和招生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第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附件4): [url=]专业(代码)[/url] | | | | | | | | | | | | | | | | | | | | 资源与环境(085700)地质工程 (应用地球物理)方向 | | | | | | | |
调剂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需达到国家线和学校线并符合我院调剂公告要求,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填报调剂志愿,并及时接受系统中的复试通知(含短信等通知),具体调剂复试名单将根据复试接受情况发布。 三、 复试准备 1. 公布方式 2. 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培训 学院将根据学校要求和各专业推荐统一对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人和成员进行培训。 四、 复试程序 缴纳复试费(100元/人)→资格审查提交复试所需材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各个环节。2023年我院研究生复试为线下面试及笔试。 1.资格审查 第一志愿考生3月28日上午9点-11点30在教五楼227会议室完成资格审查。调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填报调剂志愿,再按照系统发布的复试通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0)—(12)仅资格审查时提交纸质材料即可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面上); (3) 应届生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 往届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由毕业学校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或加盖档案所在人事/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以报考时状态为准)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结业证、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 (7)《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一份(附件5),需 档案所在地盖章; (8)《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一份(附件6),填写完整并需手写签名; (9)大学生士兵计划报名者,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一份;其他加分项目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1张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贴在附件2复试情况总表相应位置上); (11)贴好照片的复试情况总表和[url=]复试[/url] 面试 外语 口语笔录记录表各一份,共2张表(见附件2),填写每个表头部分的个人信息,并将复试情况总表上的初试成绩、拟复试专业代码及名称填写完毕。其中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拟复试专业填写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拟复试专业需填写拟调剂专业; (12)个人自述(或简历)(一张A4纸,500字以内)+成绩单扫描件(电子版)(正反面复印,需5份); (14)推免生无需参加复试,但学院会对推免生进行考核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学生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在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之日起未受过任何处分。 凡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体检 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3. 外语测试、专业面试:时间为3月29日-3月30日,具体安排,资格审查后通知。 4 笔试:时间为3月28日-3月29日晚,具体安排,资格审查后通知。 四、 复试内容 复试时随机抽取考生产生复试顺序。复试小组由学院专业教师组成,每小组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 笔试(含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命题、阅卷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复试各环节(包括笔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专业课笔试 按附件1中公布的专业课笔试科目,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要求就座,并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备查。 2.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按附件1中公布的加试科目(可选),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线下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后确定具体加试人员名单及加试试卷。 3.专业综合面试 复试小组成员针对考生实际情况提问专业问题,现场独立评分,成绩满分为100分,同时以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现场记录。具体面试分组安排在资格审查后通知。专业综合面试时长每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两部分,每组有专门的老师负责外语测试,本项测试与专业综合面试一同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小组成员要现场填写复试情况总表、复试 面试 外语 口语笔录记录表,计算考生的专业综合面试得分(百分制)、外语测试得分(百分制)、笔试得分(百分制),将各项得分填入复试情况表中,并填写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再根据录取办法,填写初试成绩,计算最后的初试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面试、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及跨学科类别加试中任一科目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要将录音录像、签字后的复试表格等资料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统一上交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查。 五、 调剂 1.拟接收调剂专业 070800地球物理学(学术型) 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地质工程应用地球物理方向) 2.调剂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url=]([/url]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院调剂公告的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学科代码头两位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可调入英语二专业,数学一可调入数学二专业,以此类推,反之则不可。 符合我院调剂公告要求的考生请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名单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确认同意复试后方可参加复试。程序同第一志愿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规定 1.录取方法 总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测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 初试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加权60%)+ 复试成绩(加权40%),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有自愿放弃录取者,将依次递补,额满为止。 2. 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面试、外语测试或专业课笔试(含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体检不合格者; (4)复试过程中作弊者; (5)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3.确定导师 上述被录取的考生,依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招生导师的信息详见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双向选择的过程中,考生的录取专业及方向必须与导师的招生专业相一致。 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各系上报本系导师拟录取学生姓名及专业至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4.导师招生名额限定 (1)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对硕士生导师招生人数(含推免生)的基本指标规定如下:教授不超过5人,副教授不超过4人,兼职导师及其他导师不超过2人。 (2)导师可根据2022年所带研究生发表学校标志性期刊论文情况,向学院申请增加总招生名额。 七、信息公开 学院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对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 (1)公开招生计划。 (2)公开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公示与公开录取信息(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未尽事宜参见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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