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审查、专家评审、学校复审等程序,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见附件。 二、公示期 2024年1月4日至19日。 三、意见收集方式 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对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也可直接到纪检监察室(综合办公楼723室)或教务处(综合办公楼315室)当面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书面反映情况一般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电话:82323776,82321765 教务处 2024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