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30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研激励项目实施细则》(中地大京研发〔2021〕26号)相关要求,为鼓励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的研究生,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促进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升,学校继续开展“研究生科研激励项目”工作。现将2024年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员 已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已毕业研究生不在申报之列),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在处分期内。 (二)科研成果时间界定 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2023年申报时已使用成果不得再次计入。 (三)评价指标认定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实施细则》认定(附件1)。申请者科研成果积分不低于5分可参评;发表论文须在2024年5月31日前见刊或在线,在线以论文明确标明online时间为准;所有成果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上传。 (四)科研成果积分及奖励办法 积分评价体系及研究生竞赛项目认定结果(仅国家级可参评)见《实施细则》附表;奖励额度及等级见《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5月5日前,申请者在学校官网【办事大厅】—【学生事务】—【研究生科研激励项目申请】中完成已取得成果的线上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请务必保证图片清晰端正);如有成果在5月5日后发表,请于5月27日至6月3日期间联系学院,并于6月3日前完成上报,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二)学院审核公示 各学院于6月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于6月6日—16日期间在学院主页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广泛告知本院研究生查阅,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务必于6月17日之前在系统完成最终审核结果审批提交。 (三)研究生院公示 研究生院对学院评选结果进行汇总,于6月19日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发放奖励名单,公示期5天,并于6月份对公示无异议者发放奖励。 联系人:赵琳、李子轩 电话:82322207、18500583808 三、其他说明 (一)硕博贯通培养和直博的博士生需在“硕博方式”中对应选择“硕博连读”或“直博”,成果可在有效期内分别从硕士期间和本科期间计算;因漏填失去相应科研奖励,责任自负。 (二)所有成果必须标明发表或获得时间;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学术论文有共同一作时,一作作者均分该成果积分;学术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刊上;同一期刊会存在不同学科分区不同的现象,原则上以高积分分区为准。 (三)对于专著的认定以《实施细则》为准,国外出版的著作能否认定为专著,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予以认定并在系统上传认定结果。 (四)全国性科技竞赛以获奖证书为准。全国性科技竞赛认定范围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研激励项目实施细则》中研究生竞赛项目名单和《大学生学科竞赛认定结果(2023版)》(附件2)中认定的国际级、国家级为准。 (五)科技成果奖的认定标准为省部级及以上。对于获得其他社会科技奖励 (学会、协会、联合会等)的 ,被该机构成功推荐申请国家级科技奖励,则认定为省部级,需申请者提交相应证明截图。 (六)A区、B区标志性期刊目录见附件3。 (七)C区、D区标志性期刊目录,C区论文以Q1为准,D区论文以Q2为准。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于2023年9月20日发布2022年期刊引证报告JCR分区,该日期之前发表的论文,以2021年分区为准(附件4-1),该日期之后以2022年分区为准(附件4-2)。请申请者在线上申报时填选【执行版本】,2022年分区选填“新”,2021年分区选填“旧”,其他不涉及版本区别的成果选填“无”。 (八)AMI 综合评价报告:A 刊评价报告(附件5)中涉及的期刊界定为C区。 (九)中文卓越期刊目录(附件6)中的部分期刊进入SCI、Q1、Q2,以高积分分区为准。 (十)需要特别认定的其他事项,由研究生院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给予认定。 (十一)在审核或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本年度申报资格;发文奖励后被举报核实者,将发文取消其奖励资格,追回奖励金额,并将处罚记录归入个人档案。 (十二)请申报通过研究生及时在财务系统维护个人银行卡**信息,毕业生请勿注销银行卡,以免影响奖励发放。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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