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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自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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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6 08: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备材料                         
一、考生档案
1、请各位新生及时到毕业中学或所在区县招办领取本人档案(自带档案须加盖档案密封专用章或学校教务处公章,并务必保持密封完好),开学后两周内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好,交给各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室(体育馆一层学生服务中心11号窗口)。
2、若确认本人档案已由招办或中学邮寄至我校,则只需在学院收取档案时登记即可。

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党员(预备党员)新生组织关系转至我校组织部,凭当地党委组织部开据的介绍信办理接转手续。北京地区新生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组织部”;外地新生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团员须携带团员证,并办理好转出手续。入团志愿书等团员档案不得自行拆封,开学后由学生所在院系团总支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北京生源考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生源农业户口新生可凭农转非证明在当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农转非证明由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高考前将发到学生手中,届时请及时办理农转非手续。
2、非北京生源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户口的新生请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户籍证明材料。
3、凡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必须按户口迁移注意事项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加盖迁出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并将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身高和血型信息以及一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以班为单位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学校统一收取时间另行通知),由辅导员统一交到保卫处。具体要求见保卫处网站:http://bm.cugb.edu.cn/bwc/fwzn/hzzn/456922.shtml
若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上交,请务必报与所在学院,由学院联系保卫处户籍室,在规定的日期前将户口迁移证交与保卫处户籍室。否则将无法办理落户手续,且以后不能补办。在上交之前,请将户口迁移证复印留存。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户口迁移证,切勿丢失。
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户口关系迁移地址请填: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地质大学(或者: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2)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所写的相关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同音不同字无效。若高考报名信息有误,考生务必持省招办出具的更正证明办理入学手续,同时请要求省招办向教育部补报正确的考生信息。
(3)户口迁移证上籍贯和出生地必须具体到县(市)(例如: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易县)。
(4)户口迁移证上所登记内容必须字迹清晰,且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5)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迁移证过期不影响当年落户。
(6)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内容需填写完整,不能存在缺项漏项问题,否则无法落户。
四、学工表格
1、需要贷款的新生请查询录取通知书中的贷款指南,准备好相应的个人材料,如果需要到当地相关部门盖章的手续,请及时办理好。
2、我校学生工作处需要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也请新生在家中都准备充足。

注意事项
所有相关材料办理以《录取通知书》中的说明为准,请大家认真阅读《录取通知书》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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