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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课堂教学质量与育人水平,引导广大教师常态化开展教学反思、自我诊断与专业提升,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现面向全校教师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自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线上评价 教师需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学评价模块,点击课程评价按键,跳转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平台。点击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模块,进入2026春季学期教师评价,开始评价本学期所有课程。 三、评价时间2026年7月—2026年10月 四、参与评价人员所有承担本学期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组织传达,督促教师按时、规范完成自评 教务处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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