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由我校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主办的《新中国自然资源法治创新70年》新书发布会暨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地大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以“聚焦生态文明,服务绿色发展,推动法治创新”为主题,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立大会由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以下称战略院)常务副院长于光主持。 战略院副院长葛建平宣读成立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的决定。战略院院长张洪涛为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主任、研究员颁发聘书。我校副校长刘大锰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周塞军共同为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揭牌。 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将在战略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的协调下,采用学科交叉协同创新的模式,通过政产学研一体化的机制,聘任国内外自然资源法治领域顶尖人才,聚焦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专项和重点研究,为国家自然资源立法和政策提供理论和智库支持,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库咨询服务。 刘大锰在致辞中指出,我校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是行业类高校首个“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智库。战略院将“北地特色”进一步升华为“北地智慧”,在推进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北地方案”。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治理之路,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还存在立法质量不够高、立法体系不够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矛盾**频繁多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持续高位运行等突出问题。我校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和我校孟磊副教授主编的《新中国自然资源法治创新70年》一书,在当天的会议上正式对外发布。 《新中国自然资源法治创新70年》一书依据系统研究思维的方式展开专题研究,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回顾和总结,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及解答。同时,在全面总结和系统梳理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自然法治领域理论发展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部署,提出了在自然法律规范系统的视角下,制定自然资源基本法、完善自然资源单行法等建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企业报社、中国自然资源报、中国黄金集团资源有限公司、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部油气中心、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内蒙古大学、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战略院以及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出席成立大会。 与会专家聚焦国家“十四五”自然资源立法与政策的目标、任务以及面临的问题开展了深入交流和研讨。 (文/任君昕 摄/屈元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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