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 组织管理 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组长:郭颖 成员:何明跃,施光海,许博,郭庆丰 秘书:孟芳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式 2021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约6 人(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第一批及第二批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和申请考核制(第一批)两种选拔方式的录取工作已完成,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生(第二批)进入复试要求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复试对象(含硕博连读、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及专项计划) (三)复试具体安排: 1. 复试报到 5月19日18:00线上报到,并进行网络测试。 2.资格审查 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为: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学生: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及跨学科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 2021年5月20日 8:30 复试地点:采取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集中到地调楼422进行。 (四)复试形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复试系统。 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进行,采取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复试(含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实行同一标准。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组织及相关规定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五)复试程序 学院对所有复试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复试各个环节。 (六)复试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录取比原则上不低于120%。 (七)复试内容 综合考核由考核专家小组负责。综合考核专家小组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采取考生ppt学术报告、考核小组面试等方式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测试方式为考核小组面试;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测试方式为考核小组面试;同时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及录取方法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和三部分,每个部分的满分为100分,三部分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复试总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生分别排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材料弄虚作假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单项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六、其它要求 (一)学院应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进行招生。严格控制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招生人数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其中: 1.每位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2.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招收录取1人。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七、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学院电话:010-82322227;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未尽事宜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讨论决定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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