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年度预算额度为基础,结合申报总体情况,经过专家评审,确定以下项目予以资助(见附件)。 其他事宜通知如下: 1. 被资助项目应按预定时间,及时实施。 2. 主讲嘉宾须为名单中的被邀请人,不能用其他人替换。 3. 名师讲堂原则上应以校内现场讲座的方式,公开进行。 4. 每一场讲座结束后,须提交总结报告(纸版)1份和学生意见反馈表(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3份。 5. 所有项目须在2022年12月财务处截止报账前实施,本年度未执行的项目予以取消。 名师讲堂通知发布、课酬申报联系电话82323959(纪老师,办公楼412),教室确定、总结报告提交联系电话82322062(金老师,办公楼406)。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0日 2022名师讲堂执行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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