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院事业发展,不断完善学院教师荣誉体系,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党的关系隶属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委的党支部和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1. 评选先进党组织4个,其中教工1个,学生3个。 2.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21名,其中教工3个,学生18个。 3. 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上年度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模范做到“五带头”;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并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 3.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基层党支部能够做到“七个有力”,上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结果为“好”,近三年来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所在党组织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单位或党支部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三、评选程序 1.党支部推荐(5月6日—5月18日) 党支部以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为依据,组织党员进行酝酿,确定本支部是否申报先进党组织,提出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建议名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不局限于本支部党员,推荐人选原则上不交叉。 2.学院党委审议(5月19日—5月28日) 学院党委研究本单位是否申报先进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所辖基层党支部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学院表彰名单,并在此基础上遴选确定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表彰候选名单。将教职工和学生“两优一先”推荐情况汇总表、“两优一先”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分别报送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 3.评选表彰公示 学院党委审议后将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评选结果生效。学院对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宣传。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党内评优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优中选优,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经得起检验。推荐工作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各党支部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广泛宣传,树典型、立标杆、带整体,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3.各党支部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将党支部评选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党委,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注明“2023年度两优一先+党支部名称”),纸质版交于学院214办公室。 联 系 人:石云龙 柴虹 联系电话:82322311 82322281 附件:1.2022年教工党支部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 2.2022年学生党支部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 3.党支部“两优一先”评选书面总结模板
附件: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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