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我校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专利为重点。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推荐名额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三、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联 系 人:王晓佳 电 话:8232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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