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申报碳中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共批准课程立项13门(具体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为保证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积极支持项目负责人开展工 作。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力争出成果、上水平、见效益。 2.项目建设经费(1万元)来源于教育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经费”,各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9]80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教发[2019]95号)规定,合理使用经费,专款专用(其中办公费和打印复印费要严格控制在5%之内)。 3.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1日)。2023年5月,教务处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于未能按照建设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将终止;2023年10月期满时,教务处将根据项目申报时的实施方案及预期成果对项目进行验收(通过现场听课、审核教学大纲、举行学生座谈、组织课程负责人答辩等途径)。 4.项目研究成果(论文)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并且注明成果受“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碳中和通识课程建设项目”资助。 5. 获批立项课程应于2023年秋季学期正式开课,并在五年内每年至少开课一次。 6.如有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魏晓燕(82323951)。 附件:碳中和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教务处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 碳中和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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