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落实并贯彻好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等为依据全面考核的原则。 3.坚持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体、发挥导师组与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获得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d.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b. 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 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2相同。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而造成复试、录取等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分为考生申请、综合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1、考生申请阶段 (1)考生申请 考生见当年招生简章,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2)资格初审 学院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要求。 (3)材料审核 a.报考导师组织导师组对考生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排序),评价结论将作为进入综合考核和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b. 学院对导师组择优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按学科(专业)特点分专业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导师组做出的评价结论和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人选进行核对审查。 c.材料审核通过、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者名单由学院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2、综合考核阶段 (1)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均为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采取笔试、实验、报告、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同时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综合考核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进入录取阶段。 3、录取阶段 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判断,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专业和类别,并根据导师指标数,统筹考虑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无导师接受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
四、其他要求 (一)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还需要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当年博士招生目录。 (二)近五年科研成果的界定: 1. 截止时间为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 2.“中文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的界定: (1) “刊物”指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已经正式发表,并与本人的学科专业或学位论文研究领域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SCI(SSCI、A&HCI)论文以online为准,待刊学术论文不予认可。 (2) “刊物”不包括摘要文集中的论文摘要和学术期刊中的插页短文、短评或报道,不包括学术期刊中发表的会议论文摘要;不包括正式学术期刊中发表的会议论文摘要;也不包括《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版及之后版本)为准。 (4)CSSCI论文以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目录(2017-2018版及之后版本)为准。 (5)中文核心期刊的增刊不予认可。 (三)录取类别 招收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我校。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攻读博士的公函。 定向就业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总招生计划数的10%(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与合作单位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而造成不能复试、录取等问题的,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五、监督机制 学院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党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监督小组,规范自律博士招生工作,并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六、申请流程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第一批) 2021年01月05日至01月25日(第二批)(视学院总名额及第一批录取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第二批报名)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只允许参加第二批的报名。 3.网上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及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及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
七、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用 A4 纸,按材料序号装订成册):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审核申请者外语考试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网报成功后申请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邮寄(送)申请材料至学院(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教一楼214室,100083,夏老师收,010-82323917)。邮寄(送)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 13.申请人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八、外语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测试时间为: 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布的通知。
九、其它说明 1、各学科(专业)根据各导师指标情况,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和录取名单。 2、学院将指标按照比例分配给各学科,每个院内导师的录取指标为1人(含所有招生类型),人才的录取指标为2人(含所有招生类型)。 3、本实施细则自2021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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