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政策的落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见附件1和附件2)和北京市教委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非定向研究生父母或监护人的相关信息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1、 <!--[endif]-->补录对象 本次信息补录对象为我校在籍非定向研究生,之前补录过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补录,在职人员(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需填写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2、补录原则 本次信息填报工作本着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若因未填报信息而产生的相关影响由学生和家长自行承担。 补录内容 具体填写要求和填报表详见附件3和附件4。填写附件3时,请勿更改表头顺序。 报送时间 做好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该项工作时间紧急,请需要补录的同学务必于3月4日上午10:00前,将填写后的申请表(附件3)以 学号+姓名方式重新命名,[url=mailto:%E5%8F%91%E8%87%B3%E9%82%AE%E7%AE% B1yjsxjb2021@126.com]发至邮箱 yjsxjb2021@126.com[/url]。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联系人: 燕老师 联系电话:82323055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06室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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