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17】7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科研成果的规定》(中地大京发【2018】4号)文件精神,我校经个人申请、导师和院(部)审核,现将具备提前毕业资格的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对公示学生有异议的,公示期内,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1日-5月15日。 电话:82322062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1日
附件:2021051110423290616.xlsx (17.3066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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