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授课教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将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提交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时间 课程考试结束后,授课教师应积极组织阅卷工作,并于2023年2月6日24:00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课程成绩。未按期录入成绩的,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相关条例处理。 二、归档要求 1.老师应及时上网提交成绩并打印相关材料。 2.老师须及时将打印好的纸质成绩单,签字后交至所在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3.研究生教学秘书收齐纸质成绩单,整理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学院存档一份,另一份于下学期开学第三周前上交研究生院(综合办公楼406室)存档。 请各培养单位、各位老师按要求完成成绩提交与归档工作。 研究生院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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