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2020年我校继续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完成全校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评分、上报工作。 《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将在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体育部、教务处、学工部、校医院、保卫处、后勤集团等及各学院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为了确保我校按时完成2020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保证数据测试的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现就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测试对象 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全体本科生。 (二)测试项目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项目,增加视力测试项目(包括裸眼远视力),即视力、BMI指数(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男、女各8项指标。 (三)测试时间 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2017级、2018级测试; 2020年11与14日、11月15日,2019级、2020级测试。 2020年11下旬,安排全校因故申请缓测的学生测试,整理并上报数据。 具体测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测试地点 学校西田径场和南侧健康体测(实验)中心。 二、测试组织 (一)体育部负责安排测试场地、测试人员。 (二)各学院负责组织好本学院学生参加测试,学生参加测试的各班级必须由学院负责教师带队,提前15分钟到田径场门口集合、清点人数,核查学生名单、证件。测试开始后,学院负责教师配合测试人员,做好学生管理,确保学生参加全部项目的测试。 (三)测试过程中,学生每测完一个项目,服从测试人员安排,进行下一项目测试,不要在测试场地逗留,不要大声喧哗,遇到问题及时向测试人员或带队老师报告。 (四)各班级因课程调整、实习等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学院须提前三天与体育部联系,另行确定测试时间。 (五)学生因病或残疾确实不能参加测试者,须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附医院诊断证明,于本班测试时间提交给测试教师。 三、测试注意事项 (一)确保安全测试 1.测试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加强医务监督,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2.各学院带队教师、各班体育委员要配合测试教师,组织学生充分做好测试前的准备活动,提前就餐,学生测试时必须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和运动鞋。 3.所有入场人员需要检测体温,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入场,在不影响测试工作的同时减少非必要的接触及交谈。所有人员自备防疫用品,如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等。 4.凡心、肝、肺等主要脏器患有疾病或进行过手术尚处于恢复期、身体残疾者,均不参加本次测试,并填写免试申请表。教师和测试工作人员对学生疾病史负有保密义务。 5.近期内高烧、腹泻等急性病患者,以及正处于生理期的女生,本人可提出缓测申请,经学院批准(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测试教师。缓测时间另行安排,缓测只能申请1次。 6.学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带队教师或测试教师报告,教师立即联系值班医生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进行处置。 (二)测试时,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校园卡参加测试。如遇身份证遗失情况,须携带学院盖章的书面证明。本年度测试采用仪器读取学生身份证号,对应身份证号上报学生测试成绩,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测试。 (三)测试学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对弄虚作假、舞弊或者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按照学校考试违规认定处理。 (四)因测试工作量大,请各学院(系)带队教师严格按照日程安排时间,提前30分钟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测试,并做好准备活动。 (五)学生测试时如遇雨天,测试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内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各年级各学院测试安排: 序号 | | | | | | | 2017级:2020/10/31 2018级:2020/11/01 2019级:2020/11/14 2020级:2020/11/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