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情况,现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调剂信息,具体信息以我校各专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调剂信息为准,欢迎有意向调剂我院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经管学院网站。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指标和分数线 学习方式 | | | | | | | | | | | | 政府管理与公共政策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自然资源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商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学 宪法学和行政法学 刑法学 | | | | | | | | 民商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学 宪法学和行政法学 刑法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复试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二、调剂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国家2023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会计(125300)仅接收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的本科(含双学位)考生,或取得会计职业证书的考生。 6.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接收本科为法学专业(0301),第一志愿为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接收本科为法学专业(0301),第一志愿为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或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同等情况下,通过统一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优先。 三、调剂申请程序 1.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正式调剂开始时间为:4月6日0:00。 (系统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四、复试 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初审确定名单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确认同意复试后按要求参加我院复试方可。复试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 具体复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1、复试时间: (1)专业学位类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时间及方式 (2)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测试 专业 | | | | | | | | | 4月7日8:30-12:00,13:30-18:00 | | | | | | | | | | | 4月7日8:30-12:00,13:30-18:00 | | | | | | 4月7日8:30-12:00,13:30-18:00 | | | | | | |
(3)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加试时间和方式 2.复试程序 缴纳复试费(100元/生)→提交复试材料→学院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各环节。 3.复试缴费及材料提交 五、说明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查询我校调剂意向余额,做好调剂准备。 特别提醒:“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请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及时提交调剂申请。 2.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严格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通过复试的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已接收其他招生单位或其他专业“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调剂专业的调剂复试资格和拟录取资格,我院将按照调剂复试录取成绩高低顺次拟录取下一位复试合格考生。 请及时关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经济管理学院网站招生信息相关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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