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一、总体原则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选拔创新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具备硕士-博士连续培养条件的学生,在达到相关要求,经考核合格,被确定为正式博士研究生后进行硕博统筹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存高远,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申请人须是我校在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在读期间无重修科目,无违规违纪处分。 (三)申请的学科专业应是申请者所学或相近学科专业,并且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 (四) 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其中: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硕士英语成绩年级排名40%以前(英语免修生除外)或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外语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研究生,外语达到以上相应水平。 (2)其他学位课和必修课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位课和必修课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硕士在读期间获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参与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基地班、创新班硕士研究生符合遴选要求(一)至(三)条者,都可申请。 三、遴选程序 (一)书面申请 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向要就读博士的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二)资格审核 招生培养单位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及资格审核。 (三)综合复试 研究生按就读博士所在培养单位的要求参加统一复试,由培养单位经综合考评,决定是否录取。 (四)上报审定 培养单位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排名,在规定时间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最终审定。 (五)网上公示 研究生院将最终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者将最终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伪造篡改、学术不端、违反考核规定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硕博连读生在正式取得博士入学资格的同时,不再保留硕士学籍。其中定向培养的研究生须有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函。 (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不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及授予硕士学位。 (四)一年级研究生若学位课和必修课成绩未达70分,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取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一篇论文或一项发明专利可代替一门未达标课程。 (五)硕博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六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八年。 (六)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细则,但基本遴选条件不得低于本规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实施。 (七)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21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原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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