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和布局,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新申报专业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教育部支持高校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能源、绿色低碳、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国际组织、金融科技等关键领域布局相关专业,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支持高校深化新工科、新医 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对现有专业进行改造,培育交叉 融合的新兴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 2.坚持特色导向。新申报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要求,充分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促进一流本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3.坚持标准导向。新申报专业应符合国家专业建设标准,满足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基本办学条件。 二、申报方式 1. 高校增设本科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 等,在2024年7月15日—8月31日集中进行备案或审批申请。 2.2023年已预申报的专业和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此次 可直接正式申报;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增设专业,提交说明 材料后再申报。计划于明年申请增设的专业,今年务必按要 求进行预申报。 三、申报条件 拟申报专业相关信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附件2)执行。 1.有详细的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办学基础和条件优良。 3.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详细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4.有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专职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 5.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四、申报程序 1.学院申请。7月17-23日,学院完成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人才需求调研、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专业增设相关论证,并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 2.学院提交材料。7月24日,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材料。 3.学校审核。7月26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现场汇报的方式进行,各申报专业需准备20分钟的PPT汇报。 4.学校公示。7月29日-8月2日,学校对通过评审的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5.网络申报。8月20日前,申请专业按照教育部要求,登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服务平台提交所有申报材料。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和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制人才培养方案。详实准备所有申报材料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审批或备案。 教务处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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