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21年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工程类5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进行培养的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本次调整仅涉及2020级、2021级、2022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2022级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2019级及以前工程硕士仍按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培养和学位授予。 2. 参与本次调整的五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为:(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涉及2020-2022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博士学位类别为(0857)资源与环境,涉及2022级博士研究生。 3. 本次调整按专业学位类别的录取方向进入相应的专业领域,不得跨专业类别选择领域。具体对应领域见附件1。 按照专业领域培养的研究生,毕业证专业为:专业领域;学位证专业为:专业领域;如资源与环境类别下的安全工程领域,毕业证显示专业为:安全工程,学位证显示专业为:安全工程。 4.本次集中调整之后不再接收在校生的类别转领域申请,未在上报调整名单里的学生,仍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 按照专业类别培养的研究生,毕业证专业为:专业类别;学位证专业为:专业类别(研究方向);如资源与环境类别下的安全工程领域,毕业证显示专业为:资源与环境,学位证显示专业为: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方向)。 5.本次进入专业领域后不再受理调回原专业类别的申请。 二、工作流程 1.学院明确类别转领域的范围。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情况,参考《电子信息等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附件1),结合本单位2020、2021、2022年招生方向,明确本单位专业学位类别转领域的范围(附件2),并将类别转领域事宜通知到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 2.研究生个人申请。有调整意愿的研究生根据录取时的专业方向,选择对应的领域,提出申请,填写《工程类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申请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无误并同意后,提交所在学院汇总、审核。 3.学院审核并汇总提交。学院汇总研究生申请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拟进入专业领域是否与原类别或研究方向匹配,审核通过后,填写并上报《申请进入专业领域人员学院汇总表》(附件4)。 4.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拟进入专业领域人员名单,对拟调整专业领域的学生名单发文公示。 5. 研究生院上报教育部学籍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综合考量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口径、生源、就业等因素,充分论证专业领域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科学布局领域设置和资源配置,做到宁缺勿滥。 2.各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涉及到的学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同时要深入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和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3.研究生院将于9月14日上午9:00-10:00通过网上直播,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直播地址:https://zhibo.chaoxing.com/5000178119114946 4. 各相关单位务必妥善保管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9月26日之前将拟调整专业领域的学生申请表及名单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学籍学位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xjb2021@126.com。 联系人:金环 联系电话:010-82322062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9日 附件: 附件1: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docx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学院一览表.docx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类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申请表.docx 附件4:工程类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申请进入专业领域人员学院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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